业务简介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
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2、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3、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等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3、货物贸易项下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4、出口商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进出口企业的名录管理要求。
办理流程
1、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2、我行通过国内代理行将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3、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4、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国内代理行,我行向收款人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