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分期

灵活分期是指本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单笔消费金额符合本行要求的未出账单消费交易进行分期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业务手续费后,可将该笔消费交易金额全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一、业务适用

1、适用对象: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的本行贷记卡主卡持卡人本人。

2、适用条件:

(1)当期单笔金额达人民币500元以上(含);

(2)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  

二、申请流程

1、当期账单日前(不含当期账单日),可致电我行客服电话956020或登录我行个人网银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

2、本行保留是否核准审批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申请的权利。  

三、分期期数、分期手续费及每期应还本金

1、可申请的分期期数:3期、6期、9期、12期、24期(每期为一个月)。持卡人成功申请灵活分期业务后,不得调整分期期数,不得展期;

2、灵活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率标准请参照下表注:受实际可选期数、优惠费率、还款方式等因素影响,实际每期费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可能有所变动,具体以业务办理为准):

期数

每期费率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3

0.6%

10.86%

6

0.6%

12.25%

9

0.6%

13.34%

12

0.6%

13.86%

24

0.6%

15.18%

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申请期数对应的总手续费率,分期手续费在当期账单日一次性收取,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在当期账单日入账,分期本金总额无法除尽部分计入最后一期;

4、每期应还本金、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如申请人未按时还款,本行有权按贷记卡的透支利率及计息方式计收利息,并按本行《常熟农商银行银联信用卡服务收费价格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计收有关费用。

四、不可申请灵活分期业务的交易

1、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分期付款:

(1)已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2)外币账户交易;

(3)已出账单的交易;

(4)预借现金;

(5)其他本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内容。

2、附属卡不参与本业务;

3、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须为该单笔交易的全部金额,持卡人不可选择就该笔交易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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