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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流通券别及兑换时间

停止市场流通的为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

我行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二、兑换网点

客户可至我行任意网点办理兑换业务。

三、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说明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说明

 

 

 

常熟农商银行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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